《劳动合同法》下末位淘汰制的困境与出路

作者:刘婷婷 刊名: 上传者:叶小芳

【摘要】末位淘汰制作为一种绩效考核的手段,一直备受争议。官方一直对末位淘汰制度持有否定的态度,因此,末位淘汰制度在现有法律框架下的合法生存空间几乎为零。但市场并没有因此将该制度淘汰掉,关于末位淘汰制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想要实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和谐共赢的局面,必须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从而规范末位淘汰制度的实施。从企业角度来说,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必须建立在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之上,合理应用多种淘汰方式,将相对的末位和绝对的不能胜任标准相结合,这样既遵守了法律,又起到了精简机构、提高效率的作用。从法律层面来说,要完善劳动合同解除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分层保护。除此之外,还要完善案例指导制度,充分发挥司法创制的功能,完善企业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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