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问题金融机构国家救助后的继续监管与法律责任(无全文)

作者:巫文勇 刊名:经济法论坛 上传者:

抱歉,该篇全文还没有人上传哦!我要 上传, 我要 求助

【摘要】对问题金融机构的国家救助实际上是对金融机构市场竞争的修补,是国家对市场调节盲目性和局限性的纠正。但是,国家救助是否能够纠正金融市场失灵、实现国家救助所追求的社会福祉最大化目标,除了取决于救助本身是否遵从市场规律、救助的前期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外,还取决于救助的后续监管是否到位,以及对救助中可能产生的违法行为存在严格的问责。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问答

我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