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持有人可在居住地办因私出入境证件(无全文)

作者: 刊名:公民与法治 上传者:

抱歉,该篇全文还没有人上传哦!我要 上传, 我要 求助

【摘要】为贯彻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安部决定自2016年4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居住证制度的县级以上城市,施行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的便民措施。居住证持有人可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向居住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深圳一年多次“个人旅游”签注除外)以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赴台定居除外),其他申请材料与当地户籍居民一致。

参考文献

引证文献

问答

我要提问